2005年12月4日 星期日

大馬版兩代電力公司

昨天受指示主持一個類似兩代電力公司的活動。其實在主持前有點小緊張,但是還是沒有很用心的準備,因為他們設定的題目是:我要當偶像。問題已經由主辦單位準備好,加上他們對偶像的定義又是娛樂圈的偶像,我相信我的娛樂知識足以唬足他們,所以事前只是稍微的review一下而已。

整個活動就是以兩代的模式在走。雖然在台灣的時候沒有機會參與錄影,但是在這裡自己有機會主持一下,感覺還不賴。

不過,對我來說也是第一次主持有那麼多嘉賓(十七位)的活動,在整個發言調配上,嗯,怎麼說,還是得多多學習。所以覺得,嘩!蔡康永太強了!不過,我也發現其實他也是點特定的幾個人,主要是他們說話比較有看頭吧!當然,作為一個效果,在某程度上確實需要如此。

幸好在整個小時中,我還可以和嘉賓對答如流,在適時的時候我還可以帶出某演藝界「偶像」的一些名言和發生過的事。這是有必要的吧!當你在台上的「偶像派」沒什麼看頭的時候,國外的知名藝人對台下的觀眾來說就是一種吸引力。

加上,唉,有嘉賓亂說話的時候,這時候還真是苦了我這個主持人啊!算了,我原諒她們年紀小,不懂事!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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