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2月24日 星期五

名字

對於一個人的名字念法,我覺得其實存在著爭議。到底要按照他個人的原有念法呢?還是按照字典讀音的念法?當然,以我現在的態度,某程度上,我比較傾向於按照名字的主人的念法。為什麼好端端的要替別人改名字呢? 


我記得我以前在小學教書的那兩個月,有一個學生名字中有個「斐」字。這個字明明就念「翡」,可是他卻跟我說「飛」。結果我拗不過他,好像到後來,也就跟著他的念法了。

因為馬來西亞在讀音上是根據大陸,因此某些字眼的念法和台灣有差別。像張「韶」涵,我會堅持念「紹」,可是字典裡寫的卻是「勺」。因為大家都這樣稱呼她了,而且她又是藝人,你說張「勺」涵,可能大家還要想一下是誰。還有就是蕭「亞」軒,台灣念法是「雅」,而我們的念法是「訝」。如果是「亞洲」,我就給你「訝」囉!

其實我覺得,有時候何必那麼在意一個字的念法是不是標準呢?就因為太過於強求,才會出現像是L小姐這樣的「U質」的事件,好好的一個「優」,卻被她念成「U」。

比如說,有一個藝人的名字張「茜」,這個字有兩個念法,一個是「欠」,一個是「西」。字典的解釋是念「西」的時候,都是外國人名字的譯法,念「欠」的時候,就是一般名字的用法。可是如果有一天,我就是愛搞怪,我硬是要把我女兒的名字叫「西」,你能拿我怎麼樣?所以何必太在意字典的正不正確。一個人的名字該怎麼念,本來就應該由他自己決定,而且語言又是一個約定俗成的東西。

他自己這樣稱呼自己,大家也都這樣叫他,為何就不從善如流?

像是中國歌手朴樹。字典有言,「朴」作為姓氏的時候,應該念「瓢」。可是他就愛大家叫他「普」樹,難道你又能說他錯了嗎?那到底是他對,還是字典對?

所謂站不改姓坐不改名。本地一家報社因為簡繁體交替使用,硬是要把「周杰倫」,寫成「周傑倫」(簡體:「杰」和「傑」通用),虧他們還自稱以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為本! 1231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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