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11月5日 星期六

討人厭小姐大事件之網友調查

承認自己的錯真的有那麼難嗎?

  其實有時候我真的覺得我們這些所謂的「中國人」,真是一個不懂得認錯的民族。父母親都教導我們,在做錯事的時候要認錯,可是當他們做錯事的時候,就只是摸摸鼻子的走開。難怪當我們都已經為人父母的時候,只會日復一日的教小孩做錯事要承認,但是當自己犯錯的時候,就和當年的的父母親一樣,不會說「對不起」,還要質疑小孩的判斷能力!所以在這一點上,有時候我還滿欣賞外國人的做法,父母親永遠都有可能會對小孩說:對不起。

  另外,對於那些自信超強,一句話,也就是自負的人來說,當有人說他們有問題的時候,他們還可以大言不慚指責別人。

  最近有一份所謂的網友調查出爐。當然真正提出自己意見的網友是少之又少的,然而他們給的意見,在我看來卻是句句重點,說得正中下懷。

  網友的意見就直接的指名了L小姐的新聞播報方式很難聽,其中的原因包括了聲音難聽、句末尾音亂上揚、聽到她播報時會轉台等等。而且我看到的,網友的說詞也都沒有很激烈,對於被稱為「毒舌派」的網友,這一次可以說是盡顯了客氣之道。

  為了讓大家都看到證據,我的同事W就決定把該份報告給我們看一遍,以看看其中的意見來警惕自己。可是偏偏就是有人不願承認,而那個人就是L小姐啦!還大言不慚的說:「妳不覺得那些網友太偏激了嗎?」

  好吧!我說實話。網友所說到的意見,都是我們一致認為L有問題的地方,而且不是只有我們這個部門的人在說。

  可是L除了說別人偏激,還直言:「我覺得我沒有問題啊。我常常有回聽自己的新聞,我都覺得還不錯!」

  拜託!自己的意見又怎麼能夠做為標準咧?就拿我自己來說好了,如果我聽回我的新聞有問題,我一定會重錄,或者在下一次注意。再說得清楚一點好了,那也就是,當我們做錯一件事,我們也會提醒自己下一次不要再犯。如果一件事情,我們不覺得有錯的,我們又怎麼會改進呢?

  可是我一直都相信一個道理,如果一個人不喜歡我,可能是我的問題,也可能是對方的問題。可是當大家或者大部份人都不喜歡我的時候,那就會是我的問題了!同理可證,我們大家都覺得L小姐的播報和發音是有問題的,也曾經提醒過她。她都是以那種「你也有其他的問題,幹嘛說我」的態度來回應我們。

  到後來,我們也都不理她的,但是同樣的問題還是存在啊!而這一回只是輪到網友提出來而已,然而她又是持有同樣的態度,反過來指責別人太過偏激,還說自己沒有問題。

  簡單的說,也就是「不承認」。

  我記得,我是第二個看到那份調查報告的人,我當時也有想到,如果以她一個「過份相信自己表現得很好」的人來說,或許會是一個打擊。而我也曾經問過W,L在聽到時候的反應。W說,L的確很shock(一定的,因為她一直覺得自己表現得很好)而且予人感覺眼泛淚光。

  不過,在我看來,我們的擔心是多餘的,她一直都活得很好。

  後來,我們的結論就是,L認為那只是少部份人的意見。也就是說,如果調查報告的樣本是1000個,那麼那5個人的意見卻不足以採信,因為有995人沒有提出自己的意見,而那995個人一定是覺得她不錯的。這5個人不過是誤差中的一份子而已。不過,在我看來,即便另外995個人跳出來說她有問題,她還是那一句:「你不覺得他們太偏激了嗎?」

  其實在我們這一行,最忌諱的就是自滿。當然我也相信,我們沒辦法做到每個人都喜歡我們,但是在我們這個行業(包括演藝事業)裡,我們應該是保住喜歡我們的人,然後作出調整,讓不喜歡我們的人也會變得喜歡我們。也只有這樣我們才會進步和成長。

  如果我們這一點都做不到,難保原本喜歡我們的人,有一天也會覺得我們從來沒有進步,離我們而去。我想,L小姐真的應該去學學蔡依林,我以前也不喜歡她,身邊也有很多人不喜歡她。可是現在呢?自己《看我72變》之後,我們很多人在一夕之間也很喜歡她了啊!

  只明白「我沒辦法做到每個人都喜歡我」這個道理要在這一行混下去,難保沒有被淘汰的一天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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